日前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通知,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的政策体系、制度体系及监管体制,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。
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通知:要求各地完善教育收费!
日前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通知,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的政策体系、制度体系及监管体制,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。
通知中明确要求: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,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证范围。 一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,不收取学费、杂费,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。二、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三、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,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 四、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和学期收取。不得跨学年、学期预收 五、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,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。 六、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,想资源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,应坚持公益性原则,不得已盈利为目的。
。本文来源:澳门银银河官方网址登录-www.zimpin.com
*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,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。